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相关规定及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视频会议要求,为做好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提升硕士研究生人才选拔质量;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稳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
二、复试组织管理
1.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宏民
副组长:罗文华、李科敏
组员:魏勇、刘喜斌、梅孝安
职责: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和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详见《湖南理工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方案》(湖理工政发〔2020〕1号)。
2.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复试监督小组
组长:罗文华
组员:张陈武、李科敏、魏勇
职责为:负责本单位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举报、投诉电话:学院纪检员(李老师)15273006845。
3. 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本院研究生复试工作。设复试小组组长 1 名,成员由五名相关学科专业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的教师组成。
4. 技术保障小组,负责保证复试期间,我院网络畅通、网络远程复试所需要的软硬件条件。掌握软件操作流程,培训复试教师和考生,开展网络复试演练,负责网络安全稳定,及时处理复试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组长:李奇云
组员:郭苏丽、廖高华
三、复试基本条件
执行教育部公布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最低分数要求(A类地区国家分数线)。考生需达到本人第一志愿所报考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同时符合《湖南理工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
四、复试安排
我院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一)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2021年4月10日(详细内容见第七款的复试安排表)。
(二)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初试准考证的照片或扫描件。
(2) 毕业证书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应届生为学生证)。
(3) 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照片。
《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 未毕业自考生,在提交1、2、3项资料后,还需提供考籍卡(证)照片或扫描件。
(5)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提交1、2、3项资料后,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证件照片或扫描件。
(6)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照片或扫描件
(7)湖南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照片或扫描件
(8)湖南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表照片或扫描件
(9)湖南理工学院研招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的电子版(需要填写好个人信息,贴好个人的电子档照片)
(10)《湖南理工学院复试情况记录表》的电子版(需要补充表格的基本信息栏和初试成绩栏)
注意:请考生在4月9日上午8:30-11:30将以上材料的扫描件或者拍照照片打包发送到276885193@qq.com,或者直接发送到QQ:276885193。除了第(9)项《湖南理工学院研招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和(10)项《湖南理工学院复试情况记录表》提交表格电子版。文件名命名“初试准考证号(15位)+考生姓名”,邮件主题“初试准考证号(15位)+考生姓名”。纸质版材料请务必保存好,返校后需要补交。
请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
(三)复试方式
(1)移动“云考场”平台。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院以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对考生进行复试,复试采用中国移动“云考场系统”平台,线上复试系统的操作流程见《云考场考生使用手册》、《操作手册》(见附件 2,附件 3),考生复试前需准备好相关设备,熟悉线上复试系统的操作流程,并参加学院组织的培训和测试演练,以保证线上复试各环节衔接顺畅。考生参加“云考场”平台培训和测试演练的时间学院另行通知。
(2)备用平台。如移动“云考场”发生故障,并在 10 分钟内无法恢复,我们将启用备用平台继续复试。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所有考生必须提前在手机和电脑上都安装好腾讯会议软件。
(四)复试内容
要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复试内容包含专业课考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内容。具体为:
1.专业课考试。严格按照《湖南理工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组织考试,满分100分。考试采取网络在线口答的方式,与综合面试同时进行,每位考生的专业课考试和综合面试总时间不少于40 分钟。 2.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为充分发挥复试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查作用,学院将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由我院委派具有海外留学背景的专任教师或联系外国语言文学学院老师进行考查。
4.加试。以同等学力或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具体科目见《湖南理工学院2021年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加试科目考试满分100分,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五)复试要求
(1)采取网络线上复试,考生需准备好符合要求的设备,网络远程复试软硬件及环境要求,见附件 4。考生如有困难,无法自行准备考场条件,应及时向学院说明情况,根据学院建议解决问题。
(2)考生须熟练掌握“云考场”、“腾讯会议”平台操作流程,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学院组织的移动“云考场”、“腾讯会议”平台的培训、模拟演练。
(3)考生须遵守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考场规则,见附件 5。
(4)考生需诚信参考,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 6。
(六)复试流程安排
1.我院在复试前,安排专人通过组建QQ或微信等复试工作群,并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加群。通过工作群做好以下工作:①发布复试工作通知和相关复试安排;②进行复试政策解读;③网络复试环境培训指导,并确保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具备远程面试条件;④公布学院工作电子邮箱,要求复试考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⑤体检要求等。
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时,要确保通知到位,并做好相关记录。学院于复试前一天完成考生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允许参加复试。
2.通知考生办理复试缴费手续(复试费标准为湖南省物价局核准的120元/生)。考生复试缴费,请转账到如下账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东茅岭支行金鹗分理处,
账户名:郭苏丽 账号:622848 1378 7908 48278。
3.各学院组织考生进行复试前,应准备好复试工作的各项材料,并做好现场录音录像安排。复试完后,应及时将《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评分记录及音像资料送交研究生院审核并统一保管;考生报考材料及其它复试材料由学院保存 3 年备查。
4.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各学院提交的拟录取名单后,公布拟录取名单,在此之前,严禁各学院以任何理由公布拟录取名单。
六、录取
(一)成绩的计算方法
我院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60%+复试总成绩×40%,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5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25%。
加试成绩不记入总成绩。
(二)录取规则
1.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分)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4.在资格审查、复试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舞弊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5.总成绩为考生能否被录取的基本依据,我院将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先按总成绩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剩余指标由调剂生按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初试成绩、统考科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6.如有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我院将在同一复试批次内按总成绩顺延递补拟录取。
7.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待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12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三)奖助学金
录取形式为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学校将为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档案的考生不享受助学金。具体办法参考学校奖助相关文件。
七、复试工作日程安排
1. 复试安排
具体见以下复试安排表:
时间 |
在线平台 |
内容 |
4月 9 日上午 8:30-11:30 |
QQ |
资格审查:提交资格审查清单上的所有材料;缴复试费 120 元/生(考试费用打到指定账户(具体见复试工作日程安排4)后,QQ截图发送至QQ:276885193) |
4 月 10 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00-18:00 晚上 19:00-22:00 |
移动云考场 |
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课考试 |
2. 学科教学·物理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名单
序号 |
考生编号 |
姓名 |
复试专业 |
政治 |
英语 |
专业课一 |
专业课二 |
总分 |
1 |
105431430900587 |
王佳秀 |
学科教学·物理 |
75 |
60 |
134 |
149 |
418 |
2 |
105431430900583 |
邓婉玲 |
学科教学·物理 |
66 |
74 |
127 |
149 |
416 |
3 |
105431430900589 |
朱源 |
学科教学·物理 |
70 |
64 |
123 |
149 |
406 |
4 |
105431430900593 |
陈容 |
学科教学·物理 |
78 |
60 |
123 |
144 |
405 |
5 |
105431430900591 |
庄杰毅 |
学科教学·物理 |
79 |
54 |
121 |
148 |
402 |
6 |
105431430900579 |
何丹娜 |
学科教学·物理 |
75 |
58 |
121 |
148 |
402 |
7 |
105431432500607 |
李帅杰 |
学科教学·物理 |
69 |
63 |
120 |
144 |
396 |
8 |
105431430900584 |
张凤英 |
学科教学·物理 |
66 |
58 |
118 |
145 |
387 |
9 |
105431430900585 |
陈风 |
学科教学·物理 |
67 |
67 |
118 |
129 |
381 |
10 |
105431432000597 |
周婕 |
学科教学·物理 |
63 |
56 |
112 |
149 |
380 |
11 |
105431650500611 |
张卫东 |
学科教学·物理 |
63 |
50 |
126 |
137 |
376 |
12 |
105431430900580 |
尹艺媛 |
学科教学·物理 |
70 |
67 |
85 |
148 |
370 |
13 |
105431431800594 |
刘俊 |
学科教学·物理 |
69 |
51 |
107 |
143 |
370 |
14 |
105431430900582 |
章雅丽 |
学科教学·物理 |
62 |
49 |
122 |
136 |
369 |
15 |
105431430900581 |
高旭 |
学科教学·物理 |
61 |
62 |
101 |
138 |
362 |
16 |
105431330200609 |
潘祉易 |
学科教学·物理 |
60 |
54 |
105 |
142 |
361 |
17 |
105431430900590 |
郝思雨 |
学科教学·物理 |
63 |
49 |
103 |
129 |
344 |
八、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和学院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进入网络远程复试系统平台进行督查。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有关复试工作办法、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等信息及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所有拟录取名单都要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三)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培养单位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学院监督电话:0730-8640052。学校监督电话: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0730-8640142,研招办0730-8809770。
(四)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体检
研究生招生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须在确认拟录取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三个月内有效体检报告(二甲医院以上)邮寄至录取学院,未按时邮寄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体检报告寄达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学院路湖南理工学院南院6号教学楼6208 收件人:郭苏丽
邮编: 414006 联系电话: 13907302690
九、其他事项
1.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
2.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自行放弃处理。
3.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
4.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2020年3月26日
附件 1 湖南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表
附件 2.1 云考场考生使用手册(浏览器版)
附件 2.2 云考场考生使用手册(App 版)
附件 3.1 笔试操作手册
附件 3.2 面试操作手册
附件 4 网络远程复试软硬件及环境要求说明
附件 5 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考场规则
附件 6 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 7 湖南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
附件 8 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