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理工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规定



湖南理工学院文件


湖理工政发〔2021〕29 号



湖南理工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切实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人 才保障,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一、引进原则

1.按需引进

坚持按需引进,重点引进各学科(专业)建设急需人才, 优先引进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予学科“双一流”建设学科、硕 士学位授权学科需要的优秀人才。

2. 分层引进

坚持分层分类,将引进人才分为若干层次,并按不同层次 设定不同的引进待遇。

3. 质量优先

坚持质量优先,注重人才引进标准,严格引进程序,确保 人才引进质量。

二、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 热爱教育事业,师德师风优良。

2. 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3. 顶尖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 65 周岁,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 55 周岁,学术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 50岁,优秀青年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 35 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 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所应聘岗位相关工作。

三、引进类别

1. 顶尖人才

学术水平和影响力处于国内顶尖和国际领先水平的人才(如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或其他相当层次的人才)。

2. 领军人才

学术水平和影响力处于国内权威和国际著名水平的人才如“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国家杰出青年 基金获得者、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国家“千 人计划”长期项目获得者,或其他相当层次的人才

3. 学科(专业)带头人

学术水平和影响力处于国内著名和国际知名水平的人才(如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千人计划”青年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 年学者、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国家级教学名师,或相当层次的人才

4. 学术带头人

学术水平和影响力处于国内知名水平的人才(如省部级人 才计划高层次人才、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国家重点科研项目主持者、省级教学名师,或相当层次的人才

5. 优秀青年博士

具有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取得较好研究成果,具有较强发展潜力,学校学科专业建设所需要的博士学历、学位获得者。

四、引进待遇


湖南理工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人才层次

引进待遇

顶尖人才、领军人才、学科业)带头人

薪酬待遇和科研条件一人一议,合同约定。

学术带头人

1. 安家费 80-100 万元,视学科专业、成果业绩等情况一人一议。

2. 提供 50-100 万元的科研启动费,视学科专业、成果业绩

等情况一人一议。

优 秀 青年博士

1. 安家费 20-70 万元,视学科专业、成果业绩等情况一人一议。

2. 科研启动费 5-20 万元,视学科专业、成果业绩等情况一人一议。

3. 提供周转住房或租房补贴 1500/月(3)。

4. 享受岳阳市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5. 入职后三年内,中级及以下职称者享受副教授基本档履职绩效,副教授享受教授基本档履职绩效。

6. 急需引进的人才,配偶是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如有需要可以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

五、引进程序

1. 学校根据院部学科专业建设需求,每年 3 月发布年度人才引进计划及招聘方案。

2. 应聘人员向人事处提交应聘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 件或扫描件;代表性成果(含科研/教研项目、论文、著作、专 利、成果转化、获奖等)复印件或扫描件。

3. 人事处会同相关二级学院、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发展 中心、研究生院等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评估(主要由二级学院组织考核专家组,填写《湖南理工学院拟进人员考核登记表》(考核专家填写和《湖南理工学院拟引进人才考核意见 表》(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填写

4. 人事处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将拟引进对象提交学校人才 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

5. 人事处根据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意见,办理有 关人事手续。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人才引进的规定 与本规定不相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七、本规定与上级规定不相符的,以上级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