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转迁手续

发布时间:2017-06-01 来源: 作者: 浏览数:

户口转迁手续

情况一:未把户口签至我校的毕业生

       《报到证》属于正式派遣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户口需要迁至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办理程序程序请直接咨询生源地户籍所在派出所。

情况二:户口已迁到学校的毕业生

       1、《报到证》属于正式派遣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的,户口需要迁至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人才交流中心的,迁移办理手续以班为单位与学校保卫处联系集中办理。

      2、未就业或单位不解决户口的毕业生,请自行与学校保卫处联系和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学校保卫处

       联系电话:0730-8640110(办公室)

       地址:2号办公楼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