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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理工学院物电学院校友分会校友互助公约

发布时间:2021-06-23 来源: 作者: 浏览数:

第一章

第一条

根据《湖南理工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校友分会章程》,遵照“湖南理工学院校友会”(以下简称“校友会” )的指导,参考其他校友分会的运作管理经验,基于“湖南理工学院物电学院校友分会”(以下简称“本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根据本会 “加强校友之间的联系、合作与交流,增进团结友谊,弘扬母校优良传统,促进校友发展”的宗旨,为校友互助提供服务是本会的根本任务,帮助校友发展是会员的基本义务。

第三条

本会会员遵守本公约。

第二章

第四条

互助信任原则

信任是校友交流和互助的基础,讲信任是本会会员的个人修养,也是校友互助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

遵纪守法原则

校友互助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企业规章制度,不伤害相关人的个人利益和人格尊严。

利他原则

校友互助遵从利他原则,不损害母校、本会和其他校友的利益。第七条

不强求原则

在请求帮助时,不让帮助人为难,不能得到帮助,坦然理解,并感谢帮助人给与的帮助和努力。

第三章

第八条

鼓励会员积极分享资源,帮助校友发展。第九条

本会支持校友间互助,鼓励校友将良好的互助方式在会员中推广。第十条

鼓励感恩行动。校友从本会或其他校友处得到帮助,取得收益,如可计算的经济利益超过5万元人民币,希望受益人向母校或物电学院校友分会捐赠。

第四章 实施

第十一条

本公约在本会会员中公开,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

20191019